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要点:托收承付”,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要点: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1、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2、.结算业务: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使用单位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提示:托收承付、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仅限于单位使用(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不得使用);汇兑、委托收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单位和个人均可使用。
4、承付期
(1)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自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次日起计算;
(2)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自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计算。
5、付款人拒绝付款的理由(注意多选题)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者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6)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错误的款项。
6、重办托收
收款人对被无理拒绝付款的托收款项,在收到退回的结算凭证及其所附单证后,需要委托银行重办托收。经开户银行审查,确属无理拒绝付款,可以重办托收。
【例题1】甲、乙均为国有企业,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货付款结算方式。2008年3月1日,乙办理完发货手续,发出货物;3月2日,乙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3月10日,铁路部门向甲发出提货通知;3月14日,甲向开户行表示承付,通知银行付款。则承付期的起算时间是( )。(2008年)
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11日
D、3月15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办理托收承付的程序。在托收承付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起。
【例题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 )。(2002年)
A、汇兑结算方式
B、信用证结算方式
C、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D、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答案:C
【例题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结算的种类中,有结算金额起点的是( )。(2004年)
A、委托收款 B、支票
C、托收承付 D、汇兑
答案:C
【例题4】下列项目中,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正确表述有( )。
A、适用于由商品交易产生的劳务供应
B、适用于商品代销
C、适用于异地之间款项结算
D、适用于每笔的结算起点100000元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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